我認識陳瑞亞至少20年了,在這20年當中,她沒有一次不是春風滿面、儀態大方地走入眾人視線,笑容和煦,步態從容,以最大角度對來賓行注目禮。2013年12月的某一天,我充滿期望地等待她另一次出現,我以為她會改變風格的,這種場合,她必然改變,怎麼會不改呢?但是我又錯了。

她穿著一件橘色的寬鬆外衣,手腕上掛著金屬物件,同樣儀態大方,我完全怔住了。

這裡是加州一間聯邦法庭。前一天凌晨七點夫婦倆被捕,下午三點,我接到國稅局探員的電子郵件,告知此事,夜晚,我輾轉難眠。天一亮,我就打點妥當,來到聯邦法庭,以及早目睹司法對騙徒的處置。

我上到四樓,坐在長凳上等,見到馬家大女兒匆匆忙忙地趕來,四面張望,似乎想找什麼人講話。這位獻身教會的女兒,如果開展傳道生涯,她要怎麼解釋父母所作所為呢?如果她知道父母詐騙和禱告同時進行的真相,她會怎麼想呢?

我進入法庭,坐在第一排,十分鐘後,二十多位受害人來到,大家都坐在一起耳語不停。之前我們已經看到起訴書,上寫The United States VS …哇!竟敢和美國為敵!

我們緊盯著嫌疑犯進入法庭的入口,專注力不輸等著看大明星出場。先出現的是馬京恩,表情木然一如往常,看到我們,愣了一下,然後把眼光轉開。

陳瑞亞痩了一圈,整體看來,比以前還神清氣爽,她和先生一樣,身穿橘色囚衣,掛著手銬,在坐下前,還面帶微笑對著室內環視一圈。當我們眼光相遇時,她笑容加深了。

「什麼!她還在笑! 騙子!騙子!」我耳旁有人低聲嚷嚷。

被捕後的第一次出庭,只能算是「驗收」,大家見個面,看看誰是誰。法官看是否抓對了人,公設律師和他的客戶見面,檢察官陳述他的控訴等。起訴書我已看過,內容清楚描述事件如末,1. 用人頭租車,不付清就出口。2. 盜用他人身份租車、買車,將顧客付款據為私有。起訴事項包括滙款詐欺,國際洗錢,盜用他人身份,贓車出口等共24條。調查單位為國稅局犯罪小組、加州汽車監理所、聯邦調查局、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、以及加州高速公路巡警。至於公路巡警為何會介入,我想起一名受害人的經歷:他忽然接到公路巡警電話,他租的Porsche Cayenne已到奧克蘭港口,照理說可以追回,但不知怎麼該車還是被馬京恩賣至大陸。由於車子的定位系統發生作用,已知道上當的車行馬上報警,在公路上截車。

雖然每項控罪最高刑期都是20年,但絶無20年之可能。另外令我們失望的是被害人金額只列330多萬,真實數字必然是此數目的幾倍,想必檢察官也是辦到可以成案的程度,並沒有太深究。起訴書讓我學到一句英文,租車人頭稱為straw lessees, 人頭被稱為稻草人、擋箭牌,也很得其精髓。

檢察官約四十多歲,說話輕聲細語,非常有禮貌,今天輪值的法官像是印度裔,也一樣具有紳士風度,而且那循循善誘的口吻,好像在上公民課。美國司法程序就是這麼人道、厚道,可是對受害者來說,這種厚道是不切題的。殺人可能被寃枉,但騙子不會被寃枉,因為前者可能是一時衝動,或証據不足,但後者是處心積慮,長期規劃,每一步都是証據。美國的法律精神是在證明有罪前,都是無罪。

整個過程十五分鐘就結束了,最後,被告律師對法官說,這兩人無罪。

「騙子!」旁邊有人嚷起來。

法官朝我們這個方向看來,女法警向我們這群人示意安靜。我碰碰那人肩膀,要她小聲說話。

「他們這樣就沒事了嗎? 」雖然她聲音放低了,可是面帶驚恐。

「這是法庭程序,嫌犯聲稱無罪,表示還有很多空間可以周旋,誰又會那麼笨馬上承認有罪等著進監牢呢?這樣至少他們還可以自由一陣子。」

「有時我真不懂美國法律…」

我們相對苦笑。

接著法官、檢察官和律師開起會議,討論這兩人的釋放條件。

「你們聽得懂英文嗎?是否需要翻譯?」法官問這兩人。

馬說他能用英文回答,陳說,簡單的可以,難的不行。

「如果你們要中文翻譯,請告訴庭上,你們是否要請律師?」

「我們沒有錢,我們要請公設律師。」馬京恩答。

所謂公設律師就是法庭請的律師,由公家,也就是納稅人付錢。為客戶爭取法律允許的權利,是他們的責任,譬如較優的保釋條件。

「我建議讓我的客戶回家。」律師說。

「請没收他們的護照,以防他們潛逃。」檢察官說。

「護照没收,他們可回家,在家監禁不得外出,保釋金條件下次再議。」法官一敲槌,結束。

美國法院就是這樣,一次進行一點點,只要控、辯任何一方提出「我需要時間調查卷宗」,法官立刻滿口答應,總之,在正式審理前,大家都一團和氣,好像就怕誰把誰給逼急了。所以美國有被押嫌犯,因為一直不審理,時間耗盡,只好找律師告法院加快審理。意思就是「有罪沒罪,你說個話啊,別老把我拖著…」

不消說,好不容易看這兩人被捕了,三兩下這兩人又被放了,雖然明知原因,大家仍非常失望。

法官叫出下一案件的名稱,馬氏夫婦回到法庭內室。二十分鐘後,他們換回平常衣服,坐電梯下樓。

我不想再見他們,但也不刻意躲避。這件詐騙案仍有許多疑點,我想當面再問問他們。我和他們擠進同一電梯。

陳瑞亞舒服地靠在先生身上,兩人手挽著手。事發後,陳瑞亞自始至終把一切歸罪於先生,我曾對她說,既然先生這麼混球,你就該跟他離婚。她瞪著我,好像我是不懂「愛的真諦」的惡人。總之,經過這麼多事,妻子始終表現出患難與共,互相扶持的精神,這一點不容否認。

我站在這對夫婦前面,回頭問馬京恩,「你們把錢藏在哪裡?」

他裂嘴微笑,露出一口黃牙。我很詫異為何我以前沒有注意他牙齒的顏色,是他從沒笑得這樣露齒過?是的,我仔細想想,以前每次見面,他都絮絮叨叨繞著圈子說話,如今被捕了,也不必費神說謊了,反而放鬆一笑?

「神在看,」他笑容未減。

仍是老招數,說不過去了,就把上帝請出來。

我問陳瑞亞,「騙來的錢怎麼處理了?那麼多錢,要花也要花很久。」

她笑笑,沒有回答。

「現在回家?」

她點點頭。

「你們現在住哪裡?」

「我們很有彈性,我們哪裡都可以住。」

「豪宅沒了不可惜?」

「豪宅有什麼好?要付那麼多貸款,我一點都不懷念。」

「聽說兒子從東部大學回來了?」

「是的,回來了,這樣很好啊!現在社區學院半工半讀,年輕人就是要鍛鍊。」

「你婆婆還好嗎?」

「她很好,我每天去老人公寓看她,照顧她。等她百年壽辰,我請你來參加。」

「她知道你們這四年來做了什麼事嗎?」

「她已經聽不到了。」

「這樣也好,」說完,我快步離開。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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